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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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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6年05月07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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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质量和水平,提升科研服务中心工作效能。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一)申报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PDF版,下同

2.提交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1500字内容简介,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邮寄,一般不退回)

3.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须一并提交。

4.提交课题项目类成果,须提交立项证书文件及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Word版及扫描件带签字盖章

(三)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其中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调研报告、著作和课题项目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5%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三、评审组织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成果申报成后,将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并认定一二、三等成果。

(二)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报送,不漏报、不错报,做好把关,认真遴选,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于5月2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报送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

学院科研人员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郭慧颖;联系电话:86180569。纸质材料交至文昌楼4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kx@sdnu.edu.cn

行政人员(包括辅导员)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杜丽佳;联系电话:86182258。纸质材料交至文昌楼3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4054087@qq.com。


社会科学处、人事处

2026年5月6日



附件1: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2: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