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华教授做客第1103期社科大讲坛——移植与创新:新中国宪制发展的本土选择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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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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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下午,法学院邀请湖南师范大学夏新华教授于腾讯会议平台作题为“移植与创新:新中国宪制发展的本土选择与反思”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学院院长荆月新教授主持,夏泽祥教授与谈,学院百余名学生积极参与聆听。

夏新华教授从移植苏联宪制模式到探索本土宪制道路引入,介绍了宪法变迁与新中国宪制的发展历程。随后,他主要围绕《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的修订背景与主要内容,做出了以下讲解:第一,《五四宪法》是对外来冲击的能动反映,既从结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上对苏联模式进行了移植,又在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上实现了创造性转换;第二,《七五宪法》是在特殊时期下的本土探索,但是在公民权利削减等方面存在着缺陷;第三,详细阐述了《七八宪法》恢复性重建的表现,并从两次宪法修正决议的内容介绍了《七八宪法》的主要特点;第四,通过对四部宪法的结构性比较,说明了《八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全面继承。他从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党的领导方式、监察制度和国家领导体制这五个方面介绍了《八二宪法》的本土宪制创新。结合宪法修正的几次历程,夏新华教授提出了“宪法移植当慎重”、“宪法权威应维护”、“宪制创新最关键”这三点反思。

报告结束后,夏泽祥教授对本次报告内容进行了系统总结,并针对《八二宪法》的理论基础与夏新华教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夏新华教授系统、独到的讲解,引发了同学们对《宪法》的深入思考,使我院学子对《宪法》的重要地位与现实意义有了更为清晰、全面认识。
夏新华,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和成果鉴定优秀专家。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撰稿:邢议姝
审稿:王传良
供稿审核: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