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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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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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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0年度济南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定于2010年12月中旬对2010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成果结项。本次结项工作由济南市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成果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要求,于11月23日将最终研究成果一式5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4份报学校社科处。

2、免于结项。已公开发表并注明“济南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获得省级以上社科评奖奖励的课题,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包括市级)肯定性批示的课题,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课题,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免于结项,并作为评选优秀课题的重要依据。

3、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需报学校社科处,由社科处提出申请,经济南市社科规划办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有经费资助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4、组织评审。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专家召开结项评审会,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所参与项目的评审专家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参加评审专家组的人数不超过2人。评审结束后填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及时将鉴定结果通知项目组及所在单位。

5、优秀成果。课题结项同时将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给予适当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6、成果运用。市社科规划办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刊物等多种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以结集或内参的形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6180104

社科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