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人文社科)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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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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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字〔2022〕1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我校人文社科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团队由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 1 名,核心成员 2-6 名,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
1.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
(二)团队核心成员。
1.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
2.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科研育人。
团队成员应承担相关教学任务,能够通过开设主讲课程、技术技能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将本团队科研成果通过多种方式转化为教学资源。团队能够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能够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训营造良好环境。
(四) 组织保障。
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学校和学院积极落实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良好科研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优先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传统文化“双创” 等方面的研究;优先支持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的研究;优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优先支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经略海洋、军民融合、重大疾病防控等符合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研究。
三、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教师数量、学科建设、科研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申报限额。我校可往省教育厅推荐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7个,本次申报,每个文科学院可以推荐1个团队。
此外,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为扶持我省高水平学科和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已立项的“高峰学科”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及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每个可申报1个团队参与遴选(不占学院申报限额)。立项后的团队建设经费从学科和平台建设经费中列支。我校高水平学科中人文社科领域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这4个学科,每个学科可推荐1个团队,入选后团队建设经费由学科经费列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院可各推荐1个团队,入选后团队建设经费由平台建设经费列支。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请各申报团队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报条件自查表》(附件3),并准备附件材料(参照团队申报书附件材料目录,各团队自行制作,胶装成册)。请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A3纸张打印,骑马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A4纸张打印,加盖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条件自查表(一个团队1份,A4纸张打印,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附件材料(一式1套)报送社科处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社科处邮(shkx@sdnu.edu.cn)。
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团队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通过学校遴选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到省教育厅的团队,根据学校分配的账号,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青年创新团队计划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 https://kygl.sdei.edu.cn/qncxtd/login.htm)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28日—9月15日。
(三)学校审核。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个人仅允许作为带头人承担 1 次,作为核心成员未验收的不得重复申报”,请各单位做好申报资格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对团队提供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保障的承诺。
五、其他事宜
(一)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按照“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山东省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团队带头人要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写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刘本森 86180567 李明菊 86180030、86180052
(五)材料报送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09办公室。
(六)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王睿晨、赵同祥,0531-89701233、 89701209;填报系统技术交流 QQ 群号: 641128915
社会科学处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条件自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