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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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4日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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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山东师大社科〔2023〕01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文科校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文科校级项目包括: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廉洁文化研究专项和国际化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文科校级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项目类别特点,自主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申报人的学科特点、研究优势或岗位特点,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的研究内容、扎实的研究基础和可行的技术路线。项目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曾受过该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无论结项与否,不能再次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能申报。
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人须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申报人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党政管理人员。
廉洁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文社科类教师或党政管理人员。
国际化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及国际中文教育相关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研究领域及工作内容包括孔子学院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出国留学等。
四、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模板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包括:
①签字、盖章的《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书”;
②《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活页”。
③盖章的《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汇总表”;
电子版汇总表、申请书和活页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度文科校级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安琪
联系电话:0531-86180032
办公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0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山东师大社科字〔2023〕1号).pdf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活页.doc
附件4.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