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登商志晓教授主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学术专版
作者:
2017年06月20日 13:27
浏览量
2017年4月10日,《光明日报》第15版整版刊登由商志晓书记主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学术对话,具体内容如下:

■本期主持:商志晓(山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本期主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主持人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部署实施,需要我们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入阐释。本期发表的三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如何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多维度解读诠释。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亟待澄清几个模糊认识
作者:何中华
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民族的复兴,首先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但也必须看到,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上,尚存有某些疑惑或模糊认识需要澄清。
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如何同文化决定论划清界限
有人担忧,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凸显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促进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会不会掉入文化决定论的陷阱?
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精神层面的文化亦即狭义的文化,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因而它最终取决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塑造并决定着文化观念,而不是相反。但是,文化一旦形成,就会获得某种相对独立性,又反过来对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产生深刻影响,因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我们强调文化的作用,仅仅是在这个意义上成立的,而不是无视文化的物质根源,把文化当成终极的原因去看待。文化决定论则抛开文化的经济基础,把文化理解为历史发展的原初动因。显然,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对于文化重要性的强调,同文化决定论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们知道,文化人类学一般是把“文化”定义为人的既有的生存方式或行为模式,譬如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就将文化界说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与习惯的复杂整体”。梁漱溟认为文化“不过是一个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所有这类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仅仅注意到文化的预成性方面,把文化看作某种预先存在的、先验地制约着人的生存的规范,而未能从文化的创造和生成的角度去加以考量。这样的定义很容易忽视文化的物质根源,从而陷入文化决定论的泥淖。其实,文化总是在生成和预成的张力中发生、发展并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特别是在文化的定型期,物质基础是决定性的。但文化一经形成,又起着能动的反作用,这种作用看上去就仿佛是一个先验的规定了。同其他文化理论大都强调文化的预成性相比,唯物史观则揭示了文化的发生学基础,亦即它的生成性,这恰恰是唯物史观比别的学说深刻之处。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同文化决定论是彼此对立、完全不相容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用新教伦理这样一种宗教精神气质,解释资本主义制度安排的历史发生,其实是一种唯灵论的解释。从历史上看,清教徒既禁欲又入世的精神,的确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对此应给予足够的正视。但在唯物史观看来,韦伯学说的致命缺陷不在于它看到了文化因素的重要历史作用,而仅仅在于未能进一步追究这种文化因素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物质根源。韦伯未曾回答究竟又是什么造就了新教伦理。正因此,韦伯的解释方式才明显地带有文化决定论的倾向和色彩。唯物史观则着眼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在生产力的推动下所发生的深刻变革,来阐释资本主义的起源。要看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同自己的生存环境不断博弈的结果和积淀,其中首要的就是经济层面在起决定性的作用。
只要我们在强调文化重要作用的同时,始终承认文化的物质根源;在强调文化软实力的同时,始终正视文化硬实力的基础地位,就完全可以同所谓的文化决定论划清原则界限。
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如何避免把它误解成一个“防御性的口号”
有人疑虑,认为眼睛老是盯着老祖宗的那些遗产,会不会忽视对西方文化的学习和借鉴,从而陷入一种保守立场?
我们认为,这种疑虑是多余的。
文化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和封闭的。不同文化的相互借鉴、相互补充,正是人类文明能够以加速度的方式向前发展的绝对前提。随着马克思所说的“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随着人类普遍交往的逐步实现,这一点更是获得了“世界历史”意义。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借鉴,取长补短,它们就是在这种向他者的开放中实现自身演进的。从历史上看,文化的交往也总是双向互动的,并不存在纯粹单向的线性的关系。在全球化时代,东西方文化的互动,更是各自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拒绝对西方文化的借鉴和学习,这种保守和封闭的态度无疑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无论对于西方文化,还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都应该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恐怕不能一概而论。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糟粕方面尚未清理干净,而在精华方面却遗失甚多。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针对这一情况,才提出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在对待西方文化的态度上,我们面临的问题则是,在精华方面未能充分吸收,而在糟粕方面却反思不够。因此,不能把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看作拒绝西方文化的一种防御性的策略。事实上,我们拒绝的仅仅是西方文化的霸权和同化,而决非西方文化对于我们有意义、有价值的精华。
我们今天之所以格外注重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面临的时代问题。一方面,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狂飙突进中,遇到紧迫的文化认同的问题,它是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主体性的基础,离开了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日益自觉,就难以回应这个时代问题。另一方面,西方文化的启蒙现代性,其内在矛盾的逐渐显露,也迫切需要借鉴东方智慧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包含的启示价值。这也是为许多西方思想家越来越自觉意识到的拯救之道。可见,在上述意义上谈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除了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同“防御性的口号”没有任何关系。
强调“古为今用”,如何同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划清界限
有人怀疑,我们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采取“古为今用”的方法,是否会导致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
我们认为,这种怀疑是缺乏足够理由的。
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中,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着辩证性。我们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遗产,肯定有着我们今天的“期待视野”,它凝结着我们的“此在性”。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于我们的意义,归根到底需要体现在我们的现实存在中。所以,时代的需要构成文化选择的根本尺度。在这个意义上,解释学赋予我们对于传统文化的阐释、评价、择取以充分的相对性。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尽管对于传统文化有着“见仁见智”的不同解读,但终究不能摒弃来自作为“文本”的传统文化对于我们的“牵制”。阐释的创造性再强大、再突出,也不能突破来自“文本”所提供的意义的可能性空间的限度,否则就是一种“非法”的“误读”。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正是这种“误读”的表现。
事实上,传统文化对于我们来说,存在着两个维度:一是本体论维度,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是无法被当成客体加以对象化的,因为它构成我们的血肉,就是我们作为文化存在的生命本身;二是认识论维度,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完全可以被对象化,亦即作为客体被我们加以刻画、描述、评价、挑选等等,它仅仅具有工具的意义。我们把前者叫作“文化传统”,亦即所谓的“体”;把后者叫作“传统文化”,亦即所谓的“用”。我们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正是在这样的双重意义上进行的。在本体论的维度上,中国文化是不可能被实用主义地对待的。我们只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作“生命”观,就能够保持对于实用主义的文化态度所具有的足够的免疫力,它可以足以防范和抑制这种偏颇。
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如何同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相协调
有人担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否存在着不相侔,甚至存在着某种矛盾?
我们认为,这种担心也是不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我们现在又提出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那么如何恰当地处理和把握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呢?
首先,马克思主义只有实现中国化亦即融入中国文化的“土壤”,才能成为“活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语)。毛泽东同志说得好: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只有使马克思主义“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必须具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这种“民族形式”来源于哪里?它只能来源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地继承。就此而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提供可能性。
其次,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传统文化之间诚然也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它表现为时代性和民族性的距离,譬如它们存在着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之间的差别。但也必须承认,它们之间也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在的一致,存在着会通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实践和客观事实,早已证明了这一点。其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经不再是“是否可能”的问题,而仅仅是“如何可能”的问题,它需要我们面对马克思主义已经中国化了的事实去阐释这种可能性。既然如此,那么马克思主义为什么不能在当代继续这种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具体化进程呢?
再次,马克思主义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下实现进一步中国化,需要通过我们新的文化自觉,真正使其进入化境,这一点倘若离开了中国所固有的文化传统是无法达到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都反对把他们的学说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到处套用,而是认为应当“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去检验它”。马克思的学说要变成革命策略,其首要前提在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本国的具体国情,这对于一个古老的东方大国来说尤其如此。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而所谓一个国家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说到底不过是这个国家独特的文化及其传统长期积淀的结果。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和弘扬,恰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种发展的必要前提。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徐德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也对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了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人的现代性转化和民族共同体构建的本质都是一种文化的“寻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二者存在内在的历史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之辩证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精神力量。
经济利益共同体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物质载体。马克思曾强调民族形成重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原因,指出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依附、经济联系在民族形成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因素也是中华民族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文化等全部要素系统“赖以旋转的轴心”,因此,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塑造中华民族经济利益共同体。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物质保障。
经济包含着各种文化因素,生产力充实着各种上层建筑,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本身包含着科学文化、教育、管理等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了一条增进欧亚各国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更加深入的共同合作、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的互利共赢的创新合作模式,加强了海陆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拉紧相互利益纽带,有效地推进各国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充分彰显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的中国力量。这个伟大的“一带一路”倡议既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合则强,孤则弱”的内涵,又是对西汉开启的丝绸之路历史文明的传承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对传统文化应用中的传承和创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贯彻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我们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中,要结合少数民族文化特色,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出发,不以GDP考核为重心,注重绿色GDP考核,转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改进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模式,促进各民族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民族互惠”经济利益共同体认同。
文化共同体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精神磁场。文化观念不仅是经济基础、物质客体的主观反映,而且是经济基础、物质客体创建的推动者和发动者。文化作为民族共同体的精神承载体,它在承载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赋予民族文化以时代精神。“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团结之魂”。可以说,没有中华文化共同体的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建构也就没有了安身立命的根基。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精神构建的实质就是一种文化寻根和文化建构,因此,文化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石。中国共产党用自身的伟大实践,诠释了中华文化如何通过吸取世界先进文化和古代灿烂文化的精华,阔步走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而实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从自发走向自觉的历史性成就。
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既包括对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也包括对当代中国与时俱进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近年来,形形色色的文化虚无主义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成巨大挑战。近年来所谓“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背后都掩盖着西方价值观和政治观的渗透。因此,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求各族群众了解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确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使中华文化成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支柱。加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共同体认同的建设,应充分发挥文化工程的引领力,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意识。
政治共同体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现实场域。马克思说:“文化结构、经济结构与政治结构是基本要素,这里面最主要的是经济机构,它是所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文化结构与政治结构在一个统一的整体内发生互动作用。”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文化结构和政治结构这种内在的互动作用,有时会让反作用变成能动作用,如政治体制对文化体制和经济体制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铸就了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提供了领导核心。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后先后提出民族独立、民族平等、民族自治等民族共同体理念。早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就积极倡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抗日,共同斗争,特别强调中华民族统一性、整体性,积极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开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新的征程,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趋于完善,反映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建与政治共同体的创建有其内在统一性。
根据马克思对于整个人类文化发展方向的设想,世界各民族文化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势所必然。为此,我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要吸取世界先进文化之精华,又要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之特色,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维度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从而实现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认同、经济利益共同体认同、精神文化共同体认同。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真理与价值视域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作者:李红亮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继发展的精神基础与导引,也是中华民族历经艰辛、矢志不渝追求的价值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引领我们一方面追本溯源、回归本真,去深刻思考中华民族发展的内在规律与精神源泉;另一方面高瞻远瞩、关注现实,去探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的意义。这其实是从真理和价值的视角审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个维度。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两个维度,辩证地、科学地、实践地考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外延,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真理尺度
真理的尺度是外在的尺度,是物的尺度——活动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衡量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程度,我们需要从真理的层面去总结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力量和规律特点,采取实事求是、尊重历史规律的态度,通过不断探索与整理,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认知。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社会实践的产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精髓,其中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这些核心思想理念,是中华民族对待人生、世界的看法;革故鼎新、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反映的是中华民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理想方面的愿景。这些思想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成为中国社会相约成俗、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和价值理念,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核和本质,更是其真理性的核心体现。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和人格理想。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内在的秉性与标识,展示着与众不同又雍容涵括的独特气质,早就和每一个中国人融合在一起,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
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场域来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观念、仁政思想、民本思想、和谐思想、包容思想、修德思想、义利观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给予理念来源和内核支撑,逐步形成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当代社会核心伦理道德规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分别指向是国家、社会、公民方面所追求和实现的最高目标,又是作为具体人而需要恪守的基本价值规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理性的延续和发展,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核是内在统一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意蕴
价值的尺度是内在的尺度,是人的尺度——人的需要和目的,衡量的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只有用价值的尺度去衡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去探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精神与现实影响,才能选择和建构我们迫切需要的精神支撑与价值导引,从而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性的认知。
首先,时代需要先进文化引领。“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这个时代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伟大时代,风云激荡的国际局势、颠覆传统的信息革命、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如火如荼的创新创业、交互虚拟的交往方式,形成了这个多元复杂、折冲樽俎的新时代,中华民族如何站得稳、跑得快、干得好,就更加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坚如磐石的信念和理想以及空前的凝聚力。
其次,人民需要凝聚精神与信念。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民族是文化的主体,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对于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健全人格的塑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应该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和树立着人民的精神,人民传承和发展、延续着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相得益彰,互为臂膀,形成合力。
最后,改革发展需要解决问题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当前中国的发展处在关键时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提供着形而上的理念与智慧,也提供着形而下的具体方法与路径,只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扬弃继承、转化创新,才能够创造性地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在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这是我们坚持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动因,也是我们继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追求。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路径选择上,我们要坚持真理和价值的统一,在真理层面,要求我们秉承着科学与理性的精神,实事求是、正本清源、尊重规律,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来自身的内涵与发展规律,不冒进、不虚化、不蛮横、不形而上;在价值层面,要求我们具有清醒与关切的态度,明确目标、兼容并蓄、与时俱进,坚定地把时代需要与人民需求作为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文化的尺度与依据,不盲目、不动摇、不懈怠、不想当然。我们要在文化自信中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在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上采取大道相融的态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方法态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滋养相结合;在坚持自我发展和兼容并蓄中采取守正纳新的方法,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总之,在实现中国梦的社会实践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真理性与价值性相互支撑、相互引导,在具体和历史中走向最终的统一。基于此,中华民族的复兴与腾飞将成必然。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来源链接: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7-04/10/nw.D110000gmrb_20170410_1-1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