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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来山东师大作学术报告

作者:

2017年06月20日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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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做客社科大讲坛,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助理、环境资源法学科带头人刘国涛教授主持。

讲座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和立法现状。周教授对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和各国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以环境法的二元目的论为讲解的重点,分析了各国在对待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上的立法实践演变,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最佳的立法选择,是理论发展和实践需求的必然结果。第二部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及其立法的基本情况。周教授认为,研究环境法不仅需要掌握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更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大政方针政策进行整体上的把握。周教授重点讲解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相关的国策和基本经济战略的有关内容。其中,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实际上就是人口、资源和环境的问题,即计划生育、土地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基本经济战略重点是经济结构优化和内涵式发展的问题,涉及到环境资源的基础性地位和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第三部分是可持续发展立法的未来展望。周教授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的现实立法需求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立法进行了展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环境法自身的体系建构,也包括其他部门法的“绿色化”;既要重视法律功能的发挥,也要注意社会条件的限制。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提问踊跃,周教授分别给予了细致耐心的解答,整个报告会气氛热烈、学术味道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