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观察]东北师范大学以质量为导向,大力推进科研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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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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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数量轻质量、重立项轻结项的状况,近年来,东北师范大学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精神,以质量为导向,狠抓过程管理,创新评价方法,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不断提高。
建立课题定期研讨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东北师范大学建立课题定期研讨制度,加大了项目过程管理力度。要求每位获得立项的教师从接到通知书起即着手组织项目开题会,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必须举办3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研讨会或报告会。在中期检查和结项时,项目主持人须向校社科处提交3份以上经主管科研院长签字的《研讨班或报告会情况登记表》,没有进行学术研讨的和敷衍了事的将暂缓结项。为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学校还规定,教师在结项时必须提交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对课题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创新之处予以介绍说明,并将其在校内学术网站公示。对低水平重复和意见较多的项目将责令其修改。
项目认定按成果质量定级,与来源分开。为提高研究质量,东北师范大学从2004年起,开始以校级项目为试点,探索改革项目级别认定办法。教师获得立项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最初只登记每个项目的来源,暂不认定该项目级别。级别的认定需要在该项目完成之后根据研究质量的好坏进行评定。具体做法是:学校根据研究质量的要求把项目划分了A、B、C、D、E五个级别并规定了每个级别的具体标准。结项时,由社科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听取项目主持人的结项报告,并根据五个级别标准来评价其研究成果的质量,最后由专家组投票评定该项目的等级。
明晰责权利,创新科研团队管理机制。凝炼研究方向、组建科研团队进行集体攻关,是当前科研组织的重要方式。针对教师参加团队热情不高,或团队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的情况,东北师范大学出台规定,从明晰责权利入手,着力破解这一难题。学校规定: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在控制总经费30%的基础上,根据研究需要,可将总课题分解成若干子课题,划拨一定研究经费供子课题负责人独立支配。学校在评定职称、岗位晋级、年终考核时,视子课题为课题组成员独立承担的一定级别课题。这一举措充分地调动了课题参加者的积极性,提高了科研组织的效率,有力推动了学术团队建设。
科研成果实行分级分类评价。学术著作的质量评价一直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的难点。东北师范大学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不同评价尺度,对不同成果形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价。学校将各种著作类成果分成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综合书、工具书六类,由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分类后,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以会议评审的方式按类别进行评价,根据质量由高到低评出A、B、C不同等级。无论是哪类形式的成果被评为A级时,学校都视为优秀成果加以奖励。这一措施实现了从过去对成果的外在评价转向以内容和质量为重点的内在评价,体现了学术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