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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台]刘红凛:政党关系和谐与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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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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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政党政治世界里,政党关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中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关系,没有政党关系和谐,就没有国家政治局面的稳定与社会和谐;没有和谐稳定的政局,执政党就不可能长期保持执政地位。如何构建或保持和谐的政党关系,是世界各国执政党面临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对其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胡锦涛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强调:“巩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i]那么,什么是政党关系与政党关系和谐,其影响与制约因素是什么,当前我国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的优点、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如何通过加强政党制度建设来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这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

一、政党关系与政党关系和谐:基本内涵与制约因素

在政党政治世界里,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政治权力核心,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实际操作者,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这种主导性突出地表现为“冲突”与“整合”两个方面:政党既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冲突的力量”,又是“整合的工具”;是导致“冲突”,还是导致“整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党关系、特别是执政党同其他政党的关系是“冲突”还是“和谐”。因此,政党关系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的重大政治关系。

那么,什么是政党关系?顾名思义,就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对此,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既可以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理解为不同国家政党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从党建的角度理解为政党内部关系;但本文所指的政党关系是指一国之内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从政党本质与民主政治的 角度看,政党关系是在一定的国家与社会之中,各政党在争取、执掌、参与或参加国家政权的政治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一种互动关系,政党关系是政党政治实践与政治力量对比的结果,这种关系是一种相对的静态平衡,更是一种动态的发展。政党关系既包括执政党与非执政党、执政党与参政党、联合执政的各政党之间的关系,也包括非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但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是政党关系的核心所在。仅仅从规范意义上来理解政党关系对政治实践远远不够,还必须深入到政党关系的实践层面来具体把握政党关系的性质、基本内容与关系强度。从本质上看,政党关系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和谐与不和谐之别。积极的政党关系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与社会进步,保持国家稳定与社会和谐;而消极的政党关系能够阻碍一个国家的政治与社会进步。政党关系表面上看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体现在政党政治实践过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各个方面,要透过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党政关系来看政党关系,政党关系的基本内容表现在国家认同、社会认同、法律与政策制定、职务任命、公共管理、政治恩赐与利益分配、政治监督等各个方面;同样,我国的政党关系也涉及到党群关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各个环节的各个方面。从政党关系的强度看,包括政党关系好坏的程度、和谐的程度、竞争的力度、持续时间等。只有把政党关系的本质、基本内容、强度结合起来,才能深入地理解政党关系。

而政党关系和谐,或和谐的政党关系,是政党关系的一种良好状态或理想状态;从性质上看,这是一种积极的政党关系。要实现政党关系和谐,对各政党都有一定的要求:一是各政党要相互承认、尊重矛盾与差异,正确对待和处理矛盾与差异,这是和谐的基础;没有差异便不存在政党关系和谐问题;二是各政党要有共同的政治基础与政治认同,比如对现有国家与政治制度的认同、共同的政治目标等;三是各政党要有共同的行为准则与“游戏规则”,这种规则既包括宪法与法律等法律规范,也包括政治制度、政治契约、社会规范;四是政党关系和谐有一个程度问题,合作大于竞争与冲突,而冲突不能冲击共同的政治基础,否则就会导致分裂;五是政党关系和谐应是过程和谐与结果和谐的统一,各政党要配合得当、优势互补、共享政治发展的成果,实现政党政治功能的优化与合理化。总之,政党关系和谐的本质应该在于和而不同、求同存异,配合得当、各尽所能,功能优化、利益共享,各得其所、彼此满足,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和谐的政党关系能够促进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协调、高效发展,同时也能够保持与促进各政党的协调发展;而不和谐的政党关系,却会增加内耗、扩大政治冲突、耗费社会资本,阻碍与影响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协调与高效发展,同时也会影响政党的自身发展。

影响政党关系与政党关系和谐的因素很多,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内因、也要外因。总的说来,一个国家的政党关系主要受特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党政关系、政党内部关系、国际环境等四个方面的影响,因为:其一,任何一个政党都是产生、存在、受制于特定的国家与社会之内,而不是之外,政党关系必然要受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与制约,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社会结构对政党关系具有重要影响。其二,正是在争夺选民与民众、争取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的实践中才产生了真正的政党关系,党政关系是产生政党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离开党政关系而谈政党关系就会流于空泛。其三,政党关系受政党内部关系的影响与制约,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一个政党是“干部型”政党还是“群众型”政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严密、内部关系是否协调等,都会影响到政党之间的关系。其四、时代环境与国际环境对一个国家的政党关系也具有重大影响,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比如当一个国家的民族矛盾大于阶级矛盾时,政党关系可能趋于缓和;而国内政治势力也很容易受到国际势力与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可以说是以上四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从直接与现实的角度看,一个国家的政党关系同政党制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政党制度制约、决定政党关系,如“两党制”采取多数主义的原则,政党之间容易产生零和搏弈;而“多党制”则容易导致联合执政与政治协商。另一方面,政党关系影响政党制度,稳定、有序的政党关系能够保持政党制度的稳定;而混乱无序的政党关系必然影响政党制度的稳定、甚至会导致政党制度的变化。总之,政党关系与政党关系和谐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特点的政党关系,但都有一个政党关系和谐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 “两党制”与“多党制”国家就不存在和谐的政党关系,也不能简单地把“竞争与合作”作为政党关系的主要评价标准,因为所有的政党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竞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二、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基本特点与时代挑战

什么是我国的政党制度?这好象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在理论界却是一个存在争议、使用混乱的概念。目前,我国理论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①],国内许多学者持这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多党合作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许多理论工作者在论述我国的政党制度时常常流露出这种思想;再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就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多党制”[②];第四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以上四种观点,只有第四种是最正式、最完整的概念,也是在党的中央文献中正式使用的概念。我国的政党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包括密切关联的三大要素: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多党合作,三是政治协商。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核心所在,是“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治前提和政治基础;“多党合作”是我国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但多党合作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前提、以政治协商为合作方式;“政治协商”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这说明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都是独立的政党,各民主党派不是中共的一部分、也不是变相的一个部门。总之,只有把上述三大要素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我国的政党制度;只有理解了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条件与活动方式,才能正确理解我国的多党合作与其他国家的联合执政的区别;忽视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导致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片面理解,得出诸如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多党合作制”或“多党制”的片面结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也是典型的合作型政党制度类型,“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的突出特点,和谐、合作、稳定是我国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的本质要求。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政治目标、行为准则,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政治基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祖国的完整统一为共同目标,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方针,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民主、团结、和谐为关系主题。这种关系体现在政党-国家-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首先,从政党关系角度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政治上的领导与接受领导、合作协商、互相监督关系,二者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关系、而不是政治敌对关系。其次,从党政关系角度看,二者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惟一合法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合法的参政党、但不与共产党争夺与分享执政权,这一点既不同于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也有别于西方联合执政的各政党之间的关系。第三,从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上看,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依法实施对社会的领导;而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对社会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但没有领导权。总之,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是与我国的国体、政体、国情相适应的,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明显有别于前苏联等其他国家的“一党制”,具有独特的特点与政治优势: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政治支持;既能发扬民主,又能团结一致;既能保持“和而不同”,又可避免政党倾轧;既能保持社会稳定,又能和谐共生,体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我国政党制度的优点是主要的,但制度本身也潜在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化水平不高,容易出现忽视民主党派的作用、甚至把其合作作为一种形式的危险;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出现党政不分、权力腐败、监督乏力、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难以落实等现象;在缺少政党竞争压力下,如何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保持民主党派的积极进取精神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政党关系和谐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党关系和谐具有不同的时代要求与时代特点。从制度本身看,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从历史角度看,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和谐的政党关系。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给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和谐带来了巨大影响,这使得我国和谐政党关系建设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与政治文明建设对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按照民主法治的要求来加强政党制度建设与政党自身建设、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政党的各项职能、克服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如何通过政党制度建设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等,都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面临的问题所在。其次,社会结构变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对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政治职能、联系界别、活动方式的转变,社会的分化、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等都对我国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政党关系和谐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要充分体现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第三,祖国统一进程中的“港台”政党对传统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挑战。目前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主要就大陆的共产党与八大民主党派而言。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一国两制”的实现,在香港已经出现了地区性的政党;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也存在着许多政党。如果在地理版图上忽视了“港澳台”,那是很大的政治问题;同样在政党制度上不能包容“港台”政党,也是很大的政治问题。在政党制度的概念内涵与使用上如何合理吸纳“港台”政党,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大挑战。第四,在世界政党政治背景下,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如何应对西方“两党制”与“多党制”的冲击与挑战,保持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和政治优势?如何在世界政党制度之林稳住根基?如何合理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这都对我国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挑战。

三、加强我国政党制度建设、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基本思路与基本方法

“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而不是故意的目的的产物”[③],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历史形成的,期间经历了从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期间的竞争关系到建国期间的协商合作关系的历史跨越,从解放前的同为在野党到共同建国、共商国是的历史跨越,最终达到今天的这种状态。这一政党制度因历史因素而生,因现实需要而存在,也会因社会发展而发展。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与时代挑战,我们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通过改进制度观念、加强政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党政治功能来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首先,要转变观念,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认识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

观念与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新时期,我们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而转变观念,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认识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克服单纯从统一战线视角来看待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局限。一是要从民主政治的角度、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政党制度。政党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集中反映了我国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既具有政治整合功能与统战功能,更具有民主政治的功能;新时期要注意强化各政党特别是民主党派的民意表达、利益代表、政治参与、社会整合、政治监督等民主政治功能。但在不同的国家与社会,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不同,政党地位与政党功能也有所差异,我们要注意中西差异,避免在政党制度问题上的“趋同论”。二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来认识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这要求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要讲究民主法治,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精神、原则与要求来处理政党关系;要讲究公平正义,注意公平、公正与政治平等,切实保证各政党的合法权益;要讲究政治互信、团结互助、融洽相处、同心同德,而不能离心离德、言行不一;要讲究政治活力,形成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充满活力的政治局面;要讲究安定有序,保持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三是要按照“一个中国”的原则来认识我国的政党制度,丰富、发展我国政党制度的内涵与外延,把“港台”的政党问题纳入到“一个中国”的政党制度框架之内,而不是排除在外。

其次,要按照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政党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民主法治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的一个关键就是要根据时代的要求来坚持、改进、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使各政党守为有度,行为有则,通过政党制度建设来保障政党政治职能的充分发挥、激发政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和谐。政党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不是一个平面结构,而是一个立体的制度结构,既包括政党控制或干预国家政权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活动方式、方法、规则和程序,也包括政党之间的关系模式与作用方式,甚至还包括政党自身的运转方式和管理模式。从总体上讲,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原则性的、宏观的规定,但宏观制度缺乏中观的、微观的具体制度支撑,从而导致了政党制度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影响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从根本上看,我国的政党制度面临不是制度再选择问题,而是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来发展完善的问题。一是要通过政党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政党在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角色与功能,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政治目标与政治责任;要理顺各政党、特别是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联系的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要根据我国社会多样性的变化和和谐社会的需要,合理划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联系界别,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合理满足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要求。二是要完善我国政党之间的作用机制、作用方式,科学规范政党执掌、参与政权与影响社会的具体制度、程序、方式与方法。要合理规范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政治协商、合作共事、民主监督的制度、体制、方式和程序。总之,要通过加强政党制度建设,提高我国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科学规范政党政治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加强政党自身建设,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政党自身建设,是加强政党制度建设的基础;执政能力与参政能力协调发展,是政党关系协调的一个重要方面。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④]对执政党而言,要按照民主、科学、法治的精神来改革和完善党内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现科学、民主、规范、严格的内部管理,率先使党自身运转协调、工作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要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其中包括正确处理政党关系、领导多党合作的能力;要通过党的建设来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理想信念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腐败问题。对各民主党派而言,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更多,要大力加强自身的理论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参政能力建设,树立起适应参政党地位特点的参政党意识,用科学的制度来约束党派成员的行动,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多党合作的能力;如此才能改变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执政能力与参政能力不平衡的政治局面。而各政党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合作型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结 语

在政党政治的世界,由于世界各国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与国际环境不同,各国的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各具本国特色;一国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关系和谐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特点。研究我国的政党关系和谐与政党制度建设,既要研究政党制度建设与政党关系和谐的一般规律,进行比较借鉴;只有在全面的比较中、而不是片面的比较中(中西比较),才能真正把握世界政党制度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才能真正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与政党文明的有益成果、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政治发展。也要正确认识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特殊解释一般及其自身。如果人们想真正地研究一般,就只好找到真正的特殊。特殊比一般更清楚地揭示一切。……如果它们无法得到解释,那么一般也无法得到解释。”[⑤]更要正视我国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的客观现实,把它当作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事实”来研究,否则,“要想超越事实,在事实之外去理解和指导事实,只能把事实看成是不合理的东西才行。……因为对科学来说,这时没有理由在事实的外部去探求其存在的理由了;因为对实践来说,事实的有利价值就是其存在的理由之一。”[⑥]而衡量我国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关系,最重要的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否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

注释:

[①]肖超然、晓韦:《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序言第1页。

[②]高放:《再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第8页。

[③][英] J.S 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6页。

[④]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6年7月13日。

[⑤]卡尔.施米特著,刘宗坤等译:《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第14页。

[⑥][法]E.迪尔凯姆著:《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页。

[注:本文发表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年第3期,《中国政治》(人民大学复印资料)2007年地9期全文转载。]

作者简介:

刘红凛(1969—),男,山东宁阳人,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外政治制度专业政党与政党制度比较方向博士学位),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现为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政党与政党制度比较,执政党建设、中国政党制度,中外政治制度、政治学方法论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2000年以来,在《党建研究》《浙江大学学报》《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研究》《理论研究》《政治与法律》《中州学刊》《探索》《理论探讨》《中国教育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10多篇文章被全国党建研究会《党建信息》、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党建研究参考资料》、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依法执政的逻辑与理论问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一部,主编、参编著作10多部。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与在研课题有《“三个代表“——党的先进性的精髓》(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信息网络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比较视野中的政党政治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多党合作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研究》(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多项。目前正在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党关系和谐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设》(项目号 07BDJ022)、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