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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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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6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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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人文社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山东师大校字〔2026〕49号)执行,请您参阅。

一、合同签订:

(一)合作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拟定合同,提交学院审核。

(二)印章申请审批。

横向专员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课题合同审核表→使用电脑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首页“信息门户”→点击直通车列表“办公系统”→登录山东师范大学协同办公页面→点击“印章申请审批”→点击“发起审批”(注意在表单中“附件”处点击上传传审核表签字盖章版PDF与合同WORD版本,以便于法律事务室批注修改意见。)

1.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批:横向专员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核表》,学院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横向专员发起用章申请,上传审核表签字盖章版PDF与合同WORD版本。

2.法律事务室审批:在表单底部“请选择下一步”处下拉菜单中选择“合同专用章申请”提交至法律事务室审批。请按照法律事务室出具的意见修改合同文本。

3.社科处审批:再次登录协同办公页面,在“待办任务”列表查找表单,在“请选择下一步”处下拉菜单中选择“社科课题申报”将表单提交至社科处审核。

4.校办审批:此步由社科处提交办理。

5.线下盖章:申请人收到提示短信,登录系统打印表单。

(四)需要审计的合同请先到审计处办理审计手续,审计完后再办理线上印章审批。

(五)合同盖章。申请人携带合同文本及《山东师范大学行政印章使用备案单》表单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盖章事宜。

二、经费入账: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本人财务查询系统经费是否到达学校指定账户,如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具体操作请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来款查询,打印一份查询到的来款信息截图,提交给社科处用于办理经费落账事宜。

(二)联系财务处开具发票,经费到账后,到财务处开具发票,严格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代扣代缴税费;若经费到账前需要发票,到财务处办理预借票据手续。

(三)横向项目以合同作为立项依据,请于办理第一笔经费落账时将合同原件提交社科处一份(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或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0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一式4份),其中2份承诺书(用于社科处、财务处存档)与发票、来款信息截图(1份)、合同原件(1份)、《横向科研课题合同审核表》(1份)一并提交社科处。

(五)打印一份《山东师范大学行政印章使用备案单》表单,提交给社科处存档。

(六)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横向科研经费分成入账单》并交至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七)课题负责人登录个人的学校财务系统及时查看经费是否落到本人财务账号上。

三、过程管理:

(一)鼓励以团队方式承担重大横向课题,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立项时,可以按照课题组成员的分工和贡献,将课题经费以子课题的形式分配至课题骨干成员,每个骨干成员可依托该课题的分成经费,形成自己的课题号,且业绩归相应骨干成员。课题负责人应当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课题子课题申请表》(附件5),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交财务处办理。

(二)横向课题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更换课题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或者课题负责人,应当征得课题委托方和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的同意,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签订书面合同后方可变更,变更合同应当与原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横向课题实施过程中,未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课题负责人不得在与课题有关的任何补充文件、资料、协议上签名,如有违反,由课题负责人承担包括纪律、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

(三)课题负责人调离、辞职、身故、开除、解除聘用的,应当在1个月之内办理课题变更手续,新的课题负责人由承办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重新确定,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报财务处执行。

四、经费管理:

(一)学校按横向项目经费到账金额的1%提取科研管理费,其中0.5%为学院发展基金,0.5%为科研发展基金。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另行提取管理费。

(二)科研绩效奖励用于支付给参加课题研究人员(课题研究人员以合同为准,合同未列项目研究人员的,视为课题研究人员仅为负责人一人)的酬金以及承接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劳务报酬。课题负责人可按到账经费的50%提取部分科研绩效奖励,具体提取比例和发放方式由课题负责人在学校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横向课题经费向科研人员发放的报酬和使用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向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发放的现金奖励,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提取绩效奖励时,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横向项目绩效奖励发放表》(一式3份)。专员审核后,交社科处、财务处签字盖章后,社科处存档一份。同时请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薪酬发放系统→录入发放表单,与《横向项目绩效奖励发放表》一并提交财务处办理提取绩效。

(三)协作费支出:外协经费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包含在上述支出范围内的,应当委托给其他单位完成特定工作所支付的科研经费。外协经费的开支按照主合同约定执行。外协经费须与第三方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合同审批流程参照主合同执行。外协经费比例累计不超过课题总经费50%。外协经费须在课题主合同中写明经费拨付金额、拨付用途和拨付计划。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应当在签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学校报备。办理外协经费支出,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课题外协经费转拨审核表》(一式3份),专员审核后,交社科处、财务处签字盖章,与外协合同一并提交社科处存档。

五、项目结题:

(一)横向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应当履行结题验收手续。横向课题结题时,由委托方出具有关合同履行完成的结题证明。(横向课题结题手续由横向专员每季度集中办理,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和学期末后三周报社科处集中办理结题。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可单独办理。)

(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科研、财务、审计等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账目,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资金决算由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社科处存档。

(三)课题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可转化成果登记表》(无转化的此表不填),专员审核后,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社科处办理结题手续。

(四)强化对接受境外资助的国际科研合作课题结题材料审核。接受境外资助的国际科研合作课题,结题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审核

(五)横向专员审查以上结题材料和课题完整的成果原件,一并提交科研主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和存档管理。结题后的合同纠纷等相关事宜由课题负责人继续负责。

社科处联系人:刘钻扩、陈鑫,联系电话:0531-86180032、0531-86180052。


山东师大校字〔2026〕49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课题合同审核表.docx
附件2 山东师范大学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3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分成入账单.docx
附件5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课题子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6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课题绩效奖励发放表.docx
附件7 山东师范大学科研课题外协经费转拨审核表.docx
附件8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9 山东师范大学可转化成果登记表.docx
附件10 山东师范大学横向课题管理专员工作备案表.docx